首页 | 新闻公告 | 校友会 | 校友文化 | 校友服务 | 校友刊物 | 对外交流与合作处 | 基金会 | 延大首页 
基金会
 基金会简介 
 关于我们 
 捐赠指南 
 信息公开 
当前位置: 首页>>基金会>>关于我们>>正文
延安教科文发展基金会项目支出提前报批及活动署名规范
2025年04月24日  

为加强基金会项目管理,规范资金使用,确保项目执行合规透明,现对项目支出提前报批及活动署名要求规定如下:  

一、项目支出提前报批制度  

1. 适用范围  

所有使用延安教科文发展基金会资金的项目支出(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经费、人员费用、物资采购、差旅费用等),均需提前报批后方可执行。  

2. 报批流程  

预算申报:项目执行方需在活动/项目启动前15个工作日提交详细预算方案,包括支出明细、用途说明及金额预估,经基金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。  

紧急支出:特殊情况需紧急支出的,须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说明原因,经基金会秘书长或授权负责人特批后执行。  

调整报备:实际支出超出预算10%或调整用途的,需重新提交变更申请,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。  

3. 报销要求  

支出完成后,须在30日内凭合规票据、活动总结及成果材料办理报销,逾期不予受理。  

二、活动署名规范  

1. 署名要求  

所有由本基金会资助或主办的活动(包括但不限于会议、宣传材料、媒体报道、学术成果等),均须显著标注:  

  “延安教科文发展基金会资助/主办”(根据实际合作形式选择)。  

2. 具体形式  

线下活动:背景板、横幅、手册等印刷品需体现基金会全称及标识。  

线上宣传:新闻稿、社交媒体推送等需在显著位置注明基金会名称。  

衍生成果:研究报告、出版物等需在封面或扉页标注资助来源。  

3. 审核监督  

活动方案设计稿、宣传文案等需提前提交基金会审核署名是否符合规范,未按要求署名的项目,基金会有权追回资助款项。  

三、违规处理  

未履行提前报批或未按规定署名的,基金会将视情节采取警告、暂停拨款、终止合作等措施,并保留法律追责权利。  

四、附则  
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解释权归延安教科文发展基金会所有。  


上一条:延安教科文发展基金会受益人筛选标准
下一条:延安教科文发展基金会管理费用收取办法
关闭窗口
相关链接
延安大学 延安大学对外交流合作处 延安教科文发展基金会
校友总会微信公众号
基金会微信公众号

联系我们
电话:0911-2650800
地址:陕西省延安市圣地路580号
邮箱:yadxxyzh@163.com
邮编: 716000

1